人事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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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务 |
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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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 侠 |
处 长 |
856182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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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丽华 |
副处长 |
856182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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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茹欣 |
秘 书 |
85647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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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长霞 |
科 员 |
85647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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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 沫 |
科 员 |
85647725 |
岗位职责:
处长工作职责(石侠):
1、对本处工作负有全面责任,并对主管院长负责。
2、对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劳动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负责。
3、对改革、开创学院人事工作的新局面负责。
4、对本处岗位责任制的建立与实施负责。
5、对本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
6、主持处务会议,讨论、审批院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下干部、工人的校内调配和调出,报院长办公会或院党委常委会审批。
7、审批教职工的正常退休、病退和离岗休养。
8、对违反政策的人事安排,有权拒绝办理手续。
9、承办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副处长工作职责(于丽华):
1、协助处长做好本处工作。
2、负责流动人员交流中心工作。
3、在处长的指导下归口组织全院各类岗位目标责任制的建立工作。
4、负责全院临时用工的调配管理和临时工工资的审核工作。
5、负责审批并办理教职工请消假、探亲和疗养手续。
6、根据院领导和处长的布置,组织力量进行调研工作,给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
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秘书工作职责(薛茹欣):
1、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2、文书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装订工作。
3、负责人事印章、介绍信的管理与使用工作。
4、负责工资变动、审批、工资统计及全院工资管理工作。
5、负责院内津贴的变动和发放工作。
6、负责教职工丧葬费、抚恤金、遗属补助和精减职工补助等有关事宜。
7、办理教职工的退休、退职手续。
8、负责学院工伤、病退鉴定的申报工作。
9、负责各级有突出贡献专家、省管专家、各级先进工作者、政府特贴人员的选拔推荐工作。
10、负责学院法人年审工作。
11、在处长的指导下起草各项人事规章制度、改革等文件。
12、出具公证材料及相关证明(评职、提干、考研究生、博士生、分房、房改、退休等等)。
13、组织技术工人晋级考核的审查、申报工作。
14、负责人事处网站管理和维护工作。
15、完成处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科员工作职责(何长霞):
1、负责人员调配、公开招聘及落编工作。
2、负责复转军人的接收与安置工作。
3、起草拟调入人员报告、调入人员考核报告。
4、学院调入及留用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工作。
5、办理教职工医疗保险和厅局级及教授的特诊手续。
6、负责厅级干部体检工作。
7、负责学院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及备案工作。
8、完成处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科员工作职责(孙沫):
1、专业技术人员考核,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的评聘管理。
2、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考试的组织工作。
3、制定师资培训计划。
4、师资培训文件、合同的管理。
5、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
6、负责教职工的考核与奖励工作。
7、完成处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8、负责学院社保的变更及缴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