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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21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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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 为满足广大考生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和提高计算机应用能力的需要,吉林省职称考试工作办公室,对省直、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组织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工作实行常规化管理,详情请查看人事信息栏。 [2012-4-26 15:5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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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工作人员: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石 侠

处  长

85618266

于丽华

副处长

85618282

薛茹欣

秘  书

85647725

何长霞

科  员

85647725

孙  沫

科  员

85647725

岗位职责:

处长工作职责(石侠):
1、对本处工作负有全面责任,并对主管院长负责。
2、对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劳动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负责。
3、对改革、开创学院人事工作的新局面负责。
4、对本处岗位责任制的建立与实施负责。
5、对本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
6、主持处务会议,讨论、审批院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下干部、工人的校内调配和调出,报院长办公会或院党委常委会审批。
7、审批教职工的正常退休、病退和离岗休养。
8、对违反政策的人事安排,有权拒绝办理手续。
9、承办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副处长工作职责(于丽华):
1、协助处长做好本处工作。
2、负责流动人员交流中心工作。
3、在处长的指导下归口组织全院各类岗位目标责任制的建立工作。
4、负责全院临时用工的调配管理和临时工工资的审核工作。

5、负责审批并办理教职工请消假、探亲和疗养手续。
6、根据院领导和处长的布置,组织力量进行调研工作,给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
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秘书工作职责(薛茹欣):
1、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2、文书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装订工作。

3、负责人事印章、介绍信的管理与使用工作。

4、负责工资变动、审批、工资统计及全院工资管理工作。

5、负责院内津贴的变动和发放工作。

6、负责教职工丧葬费、抚恤金、遗属补助和精减职工补助等有关事宜。

7、办理教职工的退休、退职手续。

8、负责学院工伤、病退鉴定的申报工作。

9、负责各级有突出贡献专家、省管专家、各级先进工作者、政府特贴人员的选拔推荐工作。

10、负责学院法人年审工作。
11、在处长的指导下起草各项人事规章制度、改革等文件。
12、出具公证材料及相关证明(评职、提干、考研究生、博士生、分房、房改、退休等等)。
13、组织技术工人晋级考核的审查、申报工作。

14、负责人事处网站管理和维护工作。
15、完成处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科员工作职责(何长霞):

1、负责人员调配、公开招聘及落编工作。
2、负责复转军人的接收与安置工作。

3、起草拟调入人员报告、调入人员考核报告。

4、学院调入及留用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工作。
5、办理教职工医疗保险和厅局级及教授的特诊手续。

6、负责厅级干部体检工作。

7、负责学院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及备案工作。
8、完成处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科员工作职责(孙沫):

1、专业技术人员考核,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的评聘管理。
2、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考试的组织工作。
3、制定师资培训计划。
4、师资培训文件、合同的管理。
5、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
6、负责教职工的考核与奖励工作。
7、完成处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8、负责学院社保的变更及缴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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